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行动。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行动的整治对象为: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严把登记质量等五项措施,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移除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绊脚石”,加快低效、无效社会组织出清。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前的审核把关,确保登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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