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加入时间:2021-7-30 11:11:57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总工会获悉,7月29日,《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六章二十九条,分为总则、监督组织、监督实施、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六部分,将用人单位在执行平等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社会保险,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职工等特殊保护,禁止使用童工,防止实施性骚扰,民主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等十四个方面的情况作为监督内容,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条例》有不少亮点,例如,与上位法精神相衔接。《条例》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有效衔接,将关于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规定执行情况纳入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范围。与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有效衔接,将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纳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范围。

  此外,《条例》将工作实践经验上升到法律层面。实践工作中,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深入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促使劳动关系矛盾不发生、不积累、不激化,积累了丰富经验,《条例》将劳动用工法治体检进行固化,上升到法律层面,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可以通过实地检查、网络巡查、风险评估等方式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排查劳动关系风险隐患。




编辑:luyi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