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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上半年业绩亮了!山东省属企业咋办到的?
上半年业绩亮了!山东省属企业咋办到的?
加入时间:2021-7-23 16:56:47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上半年,山东省属企业财务数据十分亮眼,经济运行呈现“高点开局、稳健运行、持续攀升”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山东省属企业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017亿元,较2020年、2019年同期均增长33%;实现净利润353亿元,较2020年、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93%、24%。
  这一业绩得益于山东在国企市场化改革方面带来的新活力,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点赞了山东国企在三项制度改革、股权激励等方面推出的种种举措。
  已选聘职业经理人352人
  山东省属企业市场化改革正在持续深化。其中,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大力开展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去年以来省属各级企业参加管理人员竞争上岗人数达5545人,占比为27%。
  “今年以来,管理人员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人数为372人,占比为1.85%。已在2625户子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人数达5978人,占比达到93%;其中,在229户子企业推行了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选聘职业经理人352人。”经济导报记者从7月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这些数字说明山东国企改革已经进入量化阶段,推进力度是比较大的。”李锦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三项制度改革今年要完成70%,是国企改革的焦点,是最难的。
  山东出台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意见。
  据悉,截至目前,共有13户省属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覆盖率为37%,5户科技型企业实施了股权和分红激励,300多户非上市公司探索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完善。深化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定国有企业党委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省属一级企业已全部制定清单。加强董事会建设,基本配齐省属企业董事会成员,制定《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专职外部董事制度。截至6月底,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中已有1554户建立董事会,占“应建”企业的比例达到96%;已建立董事会的企业中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达74%;省属企业中76%的重要子企业中已全面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
  7户企业达到A级
  业绩考核是“指挥棒”,在省属企业的大战大考中发挥“顶梁柱”作用。
  “共7户企业达到A级,分别是:山东重工、山东高速、华鲁集团、山东国投、山东港口、水发集团、山东国惠。”山东省国资委综合考虑企业实现效益情况和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审定了2020年度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会上,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曾繁领通报了这一结果。
  为促进省属企业提高运营质量和经济效益,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今年,省国资委根据企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功能作用,优化完善了四条业绩考核机制,杜绝了“一刀切”。“新考核‘四措’主要体现在突出顶层设计,树立鲜明导向、激励约束并重,实施即时考核等四个方面。”曾繁领说。
  业绩考核被设计为经营绩效考核、改革绩效考核“两大体系”。经营绩效考核,重点考核省属企业的效益、效率和质量;改革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混合所有制改革、三项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优化完善后,一级指标比以往减少41%,二级指标比以往减少55%,让重点更突出、导向更鲜明。
  在杜绝考核“一刀切”“一锅煮”的问题上,根据企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功能作用实施分类考核、分类施策。企业所属类别不同,各类考核指标所占权重不同。“如商业一类经济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70%、商业二类为60%、公益类为40%。通过分类考核,促进不同类型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做到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改革发展质量效益。”曾繁领说。
  省国资委还成立了考核委员会,一盘棋推动业绩考核,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的问题。
  “通过流程再造,不仅提高了考核工作效率,同时也减轻了省属企业‘备考’压力,促使企业更加聚精会神推动改革发展。”曾繁领说。
  考核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将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直接与薪酬挂钩,并作为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为提高对重大经营管理风险等约束性指标考核的时效性,督促引导省属企业及时化解生产经营风险,山东省国资委还建立了即时考核制度,对省属企业发生重大财务、投资、经营及债务风险,重大国有资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形的,进行即时考核。
  股权激励将“宽进严出”
  山东省属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将不再以历史业绩水平作为实施激励的先决条件,实际收益不再设置“天花板”,且允许预留权益用于招才引才。
  山东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曾繁领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7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山东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一系列新规定。
  曾繁领说,山东省不再将历史业绩水平作为实施激励的先决条件。山东省明确提出,实施股权激励的决定条件是上市公司未来的高质量发展,企业可以结合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合理确定授予业绩。同时,山东将督促省属企业科学合理设置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的行权业绩目标,且进一步严格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机制,通过“严考核”落实“硬兑现”。
  在激励力度上,不再保留实际收益的“天花板”。曾繁领说,按照以往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实际收益水平不得超过授予时其薪酬总水平的40%,影响了股权激励的效果。按照山东省国资委出台的新规定,激励对象在完成公司业绩且个人考核达标后,实际获得的收益完全归属个人,不再设置激励收益的调控上限。
  在授予时间上,山东省允许企业设置预留权益用于招才引才。企业可以为拟市场化选聘人员规范设置预留权益,但数量不得超过该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预留权益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此外,山东省还对科创板股权激励进行额外支持。他介绍,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可适当提高股权激励授予权益的数量。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可由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放宽至不超过20%;适当放宽激励标准,允许尚未盈利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延长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解锁期的,还可以适当降低授予价格。
  “山东用股权激励的方法把人留住,这个效果还是值得一提的。”李锦分析说。



编辑:l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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