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将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教育、供热、供水、电力、交通等8大类18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纳入政府成本监管范围。山东规定,凡列入目录清单的政府定价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或定期成本监审,未经成本监审的,一律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
近期,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规定,对全省85家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的92条输气管线,依法开展定价成本监审,为政府科学、合理核定相关企业管道运输价格提供基本依据。
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