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831号)有关要求,该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对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评审,经综合考评和认真比选,拟推荐临沂市、日照市和烟台市等3个市申报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拟推荐齐河县、滕州市、新泰市、文登区、桓台县、嘉祥县、利津县、安丘市、郓城县和商河县等10个县(市、区)申报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反映。联系人及电话:陈洪星,0531-8569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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