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7月2日,经济导报记者获悉,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经山东省委、省政府同意,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参保居民早缴费、长缴费、多缴费、不断保,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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