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6月28日,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夏收工作已近尾声,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遏制秸秆焚烧现象,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济南市坚决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1〕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部署,全力抓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禁烧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市级督查、区县检查、乡镇监管、村居落实秸秆禁烧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作用,尤其是镇街、村居履行秸秆禁烧职责。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印发明白纸、宣传册、悬挂各类标语、宣传车广播等多种有效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禁烧的有关法律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禁烧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形成舆论攻势,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引领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秸秆禁烧工作中来。 人防技防结合,加强执法监管。济南市禁烧办成立4个秸秆禁烧现场监察组驻点包片,利用无人机航拍、地理信息、计算机技术和管理平台等手段实时监测秸秆焚烧情况,对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巡查,对其他区域进行不定时抽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处置。区县、镇街严格落实“六定”要求,组建巡查执法队伍,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部分区县采用无人机航拍、高清视频监控等方式监测秸秆焚烧情况,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开展督导巡查,落实边督边改。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成立6个督导组,分别对各县区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传导压力,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督促有关区县即刻进行整改,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的“零容忍”原则,对省生态环境厅卫星遥感监测、市禁烧办现场监察组发现或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查实的焚烧秸秆“第一把火”,坚决做到从快从严处理。对未按规定落实禁烧要求,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组织不严密,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按照鲁政办发明电〔2021〕7号文件要求,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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