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工信厅获悉,山东将奖励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尖端技术人才。 根据《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对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山东省重点产业链企业中,企业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且在研发一线全职工作的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由省政府进行表扬,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县留成部分由市县政府全额给予奖励。 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山东省重点产业链企业,包括“链主”企业、骨干企业、配套企业等;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企业需提供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审计报告等;申报企业上年度以来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在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失信记录。 研发一线全职工作的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企业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依法诚信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产业链创新发展、企业效益提升发挥重大作用。企业需提供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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