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6月16日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出台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30条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民营企业100强”发布制度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表彰制度、设立市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若干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实施意见》聚焦政商关系、民营企业权益保障等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土地、人才、金融等要素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30条具体政策措施。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惠企政策清单、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六张清单,进一步推动企业稳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在弘扬企业精神方面,提出建立“民营企业100强”发布制度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表彰制度,激励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加快发展。 在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方面,提出对“认定类”政策奖补项目,实行“主管部门直接审、财政部门负责兑”的资金直达模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让政策红利直达企业。 在促进企业直接融资方面,提出设立市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扩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力争与现有产业投资基金一道,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资金支持。 在促进企业信贷融资方面,提出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首贷中心续贷中心建设试点,便利企业进行咨询、办理业务。 在服务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加大民营经济在区县(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在对市直相关部门综合考核中设置民营经济发展指标。 据透露,济南将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发掘、引导、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入库并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进一步引导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培养更多的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实现高企的量质双升。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 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引领,由民营企业牵头打造一批“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同时引导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高质量发展,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支持骨干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省重大创新工程。进一步探索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完善“揭榜”“挂帅”“赛马”等科研管理体制,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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