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为切实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改造稳步有序推进,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文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工程建设各项程序制度,同时,对2020年改造项目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回头看”,对2021年改造项目深入摸底排查,完善各项手续,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改造质量。 通知要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履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制度。严禁“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设计”,严厉打击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严禁违法违规发包工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及造价,严禁擅自修改图纸、偷工减料或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得将工程交由无法定资质企业实施,不得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设单位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严把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或供应、施工及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落实质量安全例会和定期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建设工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在老旧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主要建筑材料、竣工验收等信息,畅通质量回访和投诉渠道,及时组织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设计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智能化改造建设指南及现行有关标准要求,提高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可实施性,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绿色环保等标准规定。施工单位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空中、后地面”原则,科学规划施工顺序,推行绿色施工、文明施工,避免重复施工、反复扰民。改造前,应对小区建筑的安全现状进行排查,施工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采取措施解决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此外,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加大对施工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屋面防水等重点部位的重要工序抽查抽测频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复试检测并依规留样复查,确保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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