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6月2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全省湾长制工作要点》和渤海湾(山东部分)、莱州湾、丁字湾3个省级海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将探索建设省级“美丽海湾”,完善“美丽海湾”退出机制。 根据《2021年全省湾长制工作要点》,山东将实施入海河流消劣行动,巩固40条国控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成果,推进63条省控入海河流消劣。 推动入海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标志牌设置和分类整治,年底前完成三分之一以上入海排污口整治,其中工业生产废水排口全部完成整治。 加强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雨污管网建设改造,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年底前沿海7市新增完成1697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618个“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巩固提升任务。 年底前完成名录内所有192处渔港治理任务,研究推动未纳入渔港名录的渔港和渔船临时停泊点环境治理工作及渔港塑料垃圾和废弃渔网渔具回收再利用工作。 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严厉打击不符合分区管控的违法养殖、乱圈乱占行为,推进海上养殖使用环保浮球升级改造。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组织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问题。 启动海岸带区域内化工园区、石油与危险化学品储罐、原油与危化品码头、石油钻井平台、核电等固定源及船舶等移动源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摸清涉海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启动编制海洋环境风险源管控清单和责任清单。 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经略海洋提供良好生态保障。扎实推进国家“美丽海湾”创建,择优上报“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探索建设省级“美丽海湾”,完善“美丽海湾”退出机制,鼓励以“美丽海湾”为载体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以“环境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为刚性约束,加强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填海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在裕龙岛附近海域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密切关注裕龙岛周边海域水质状况。 组织开展对3个省级海湾的巡查工作。开展“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违法企业坚决依法惩处。 落实海域水质同比变化赔偿或补偿、入海河流总氮控制赔偿、直排海污染源超标赔偿、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补偿等措施,促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3个省级海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到2022年,渤海湾(山东部分)沿湾县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潮河总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内,渤海湾(山东部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初步将渤海湾贝壳堤岛保护区段、东营黄河口区段建成“美丽海湾”。 莱州湾,到2022年,沿湾县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陆海衔接区域实现有效监管。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浓度较2020年下降10%,莱州湾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8%左右。 丁字湾,到2022年,互花米草入侵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水动力环境有所改善。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五龙河总氮浓度较2020年下降10%,丁字湾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25%左右(省控站位)。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