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6月1日,来自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的消息显示,该厅决定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延长至2021年底,并下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停产矿、关闭矿、技改矿、基建矿、外包工程、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建立有效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考核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思想、责任、作风、落实上查摆大排查大整治不深入不扎实,矿山安全大排查搞形式、走过场,问题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制度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突出执法检查精准性、实效性,确保隐患问题查的实、查的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予以顶格处罚。 通知强调,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必须考核合格,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采矿等矿山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采矿、地测、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5年以上地下矿山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深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解决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者辨识评估不全面,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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