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朱贵银
5月2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同志解读了《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树民第三批政策清单中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方面有具体政策措施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第三批政策清单中,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方面主要有以下4项政策。
第一项是,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在符合规划、政策标准、不改变用途等前提下,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对“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建筑面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第二项是,对特色优势先进制造业项目,不论是新建项目还是技术改造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同类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原则上,土地最低出让价不得低于土地成本。
第三项是,对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弹性土地出让方式。
长期租赁是指,市、县政府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由承租人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
先租后让是指,市、县政府先行以租赁方式向承租人供应土地,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约定条件后,可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弹性年期供应是指市、县政府综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生命周期及产业发展趋势,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的出让年限,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土地使用者。
采用上述三种弹性土地出让方式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制度,提高用地配置效率,降低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成本。以弹性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转让、转租或抵押融资。
2017年至今,我省各地已经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今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在广泛调研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国有建设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政策的范围、弹性年期出让的年期确定、出让起始价和租金标准、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明确。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第四项是,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充换电站布局专项规划,并依据专项规划,把独立占地的公共充换电站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合理布局,供地方式可以出让,也可以租赁。制定这些政策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快新能源车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新能源车市场规模,引导消费者绿色低碳出行。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加大自然资源政策供给力度,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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