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5月28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由75%进一步提高到100%,今年全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预计可超1280亿元,将有力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 据介绍,第三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由75%进一步提高到100%。仅这一项政策,预计为全省企业新增加收益近100亿元,若考虑之前加计扣除政策,预计为全省企业增加收益320亿元,对企业来说是“真金白银”的支持。 所谓“加计扣除”,就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计算扣除。举个简单例子,若一家制造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120万元,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首先据实扣除120万元,再按100%的比例扣除120万元,按照一般税率25%计算,直接为企业减税30万元。也就是说,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支出,政府会通过减税的形式补给企业1/4,这个支持力度还是相当大的。 除直接提高加计扣除比例减轻企业负担外,今年山东还调整了政策享受时间,即企业可提前享受优惠政策。按照原政策,企业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只能到次年5月31日前年度汇算清缴时才允许加计扣除,在年度中间预缴时不能享受。今年政策进一步优化,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像过去一样到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一次性加计扣除,也可以在当年的10月份加计扣除上半年研发费用,少预缴一些企业所得税。这将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直接与企业研发投入挂钩,这次政策再加码将发挥更大激励作用,初步测算今年全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可超1280亿元。 据了解,2018年我国将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十三五”期间,山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成倍增长,由2016年的113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900亿元,年均增长68%。在政策引导下,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也爆发式增长,由2016年的4692户增长到2020年的14623户,年均增长33%。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