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5月24日,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下发通知,现面向省管社会组织招募义务监督(举报)员,实行“政社联手”,扩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 据介绍,义务监督(举报)员主要负责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提供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或者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山东”“齐鲁”等字样开展活动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包括联系方式、活动地点、照片录像、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证据资料。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0531-86117113)或邮箱(sdmzsgj@shandong.cn)向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 此外,义务监督(举报)员应当集中在6月底前提供有效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查处结果在等级评估中对推荐的社会组织酌情加分奖励并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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