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5月18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在中央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纳入直达机制的基础上,山东省级财政也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纳入直达机制管理。按照“退役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严格、足量核拨各类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全面落实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切实保障资金足额按月兑付。目前,已实现了“优抚对象保障政策-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项目-各级财政资金-优抚对象”四位一体,财政资金管理全方位、常态化监控,提高了拨付效率和拨付准确度。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