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观点锐评 - 谨防劳动仲裁成为“求职污点”
谨防劳动仲裁成为“求职污点”
加入时间:2021-5-17 14:06:53  来源:东方网

 前不久,广西一家企业在招聘公告中提出,“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或录用”,引发热议。虽然该公司很快在招聘公告中撤除了该条款,并发布道歉声明,但人们对于与之相关的就业歧视的讨论并未停止,不少人直指该举动“奇葩”。上述招聘公告内容引发热议后,该公司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汇报整改工作。人社厅相关机构负责人对该公司及时整改做法表示肯定,并强调今后要确保用工招聘工作合法合规。(《工人日报》5月17日)

  时下,随着职工权利意识的觉醒,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些员工会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运用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公道、要说法,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然而,现实语境下有些企业不是多从自身找问题,而是把申请过劳动仲裁的人当成另类,甚至公然声明“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或录用”,显然,如此举动已经涉嫌就业歧视和违法招录,理当依法进行规制。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因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在协商未果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企业严格依法办事,员工何必多此一举?作为企业招录员工时应该多些换位思考,而不是将有过劳动仲裁的员工打入另册。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同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排除此类人员明显存在就业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谨防劳动仲裁成为“求职污点”,一方面用人单位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别把劳动仲裁视为洪水猛兽,其实,劳动者有敢于维权的精神更加弥足珍贵,反应出一个员工应具有的现代法治思维;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要时常过问企业的用工制度和行为,发现与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规定相抵触的就要依法进行规制,进行“法律纠偏“,绝不能让其野蛮生长,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用工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绝不允许企业另立章程。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规范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法律不是儿戏,谁当儿戏谁就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与其将有过维权经历的劳动者拒之门外,不如在完善企业自身管理上花心思、下功夫,依法合规用人,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谨防劳动仲裁成为“求职污点”,愿它成为社会共识和企业自觉。




编辑:luyi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