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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12批次食品不合格,薛城银座、青州大润发上黑榜
加入时间:2021-5-13 8:23:34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5月11日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枣庄市薛城区滕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薛城分公司、潍坊市青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威海昆嵛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禹城大禹圣农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阳平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协力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销售或使用的12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和饮料共16大类食品59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其中,方便食品、罐头、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8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滨州市邹平黄山英海水产店销售的散小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济宁市微山县夏镇何老四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桂花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三)济宁市鱼台县济宁佰佳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平度市惠客乐超市(万家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市佳味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肉卷肘,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市佳味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威海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菏泽市鄄城县中百商贸有限公司阳光百货大楼销售的标称为阳谷德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瓦罐带鱼罐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德州市武城县城区永利发水产调料门市部销售的标称为禹城大禹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霸鸡排,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禹城大禹圣农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威海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聊城市莘县言得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卫辉市祥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樽红葡萄露酒,经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卫辉市祥河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胶州市卷毛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枣庄市薛城区滕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薛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魔芋代餐粉,菌落总数和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北美联华商贸马集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河南协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磺酸强化无汽苏打水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一)青岛市城阳区源真富海珍品店销售的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潍坊市青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威海昆嵛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昆嵛山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




编辑: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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