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委获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济南市监委对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长张宏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宏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无偿使用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工录用中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应当保密的工作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投资入股、信贷融资、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要、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宏安开除党籍处分,由驻中投公司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济南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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