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山东将用3年时间对全省城乡房屋进行全面整治清查。其中,城市范围要全面查清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基本信息和审批情况,依法有序推进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和整改,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农村地区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据介绍,自2020年10月以来,山东坚持边查边改、务求实效,先后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建筑违法清查两个方案,成立全省城乡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联席会议,聚焦第一阶段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指导各地按比例抽查复核。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组织实施整治,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逐一建立台账,并书面告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用整改。截至目前,全省排查城市既有房屋建筑21367栋、在建房屋建筑9265栋,完成整治455栋;排查农房2017.8万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5.2万户,开展鉴定6万户,完成整治1927户;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79.5万户,开展鉴定7009户,完成整治416户。 下一步,山东还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针对城市房屋专项清查、农房安全排查整治和房屋建筑调查不同特点,强化措施、分类推进,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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