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5日讯 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原《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03年印发)同时废止。
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是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开展的教育活动,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
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及课时分配见下表:
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和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学生参训考勤情况、训练表现、军事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评定。
加强军事训练教学队伍建设,基本军事知识授课教师由学校采取专兼职办法配备,基本军事技能组训教官由现役、预备役、民兵骨干出任,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主要在学生军事训练基地或者在校内组织实施,也可到院校或者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组织实施。学校要加强学生军事训练教学设施、器材建设,基地要积极支持学生军事训练教学。
学校要落实学生军事训练教学主体责任,健全学生军事训练安全保障,在学生军事训练期间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安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会同承训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军事训练中的安全工作,严防在军事技能训练、实弹射击、交通运输、食品卫生等方面发生事故。
闪电新闻记者 葛一凡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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