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4月9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全省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专项检查4月初启动,12月底基本完成,共分3个阶段实施。 《方案》明确,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5-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要求各市监管部门从不同区域抽调人员开展“四不两直”式的交叉检查、飞行检查;11-12月为抽查评估阶段,省药监局对各单位进行抽查评估。 专项检查以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等冷藏、冷冻类药品,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情防控用药品,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高值降压降糖类等纳入医保的药品,未成年人药品等为重点品种,必要时抽取一定批次的药品开展延伸检查。 对于药品批发企业,主要开展购销渠道合法性检查、储运条件合规性检查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合规检查。对于药品零售企业,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周边以及中小学校园周边的零售药店为重点开展零售环节检查,内容涉及药品购销渠道、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处方药销售情况。对于药品使用单位,以诊所、门诊部、卫生院等药品使用单位,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小诊所为重点开展使用环节检查,内容涉及使用药品渠道合法性、使用药品质量情况、使用药品的储存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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