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基础上,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发展。 同时,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在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行业协会商会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合理确定其他各类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切实防止过高收费。 此外,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坚决整改会费档次超过4档、同一档次内细分不同标准、未设置会费上限以及每一档次未设置明确金额,会费标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等问题。进一步调整规范和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各类收费信息,及时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切实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实施方案》要求,6月30日前,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减税降费政策和收费管理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协会商会自身发展实际,评估收入和支出状况,查找重复收费、强制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认真研究制定减免、降低、规范收费的落实举措,向会员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梳理总结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 山东省民政厅将公布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发动社会公众和有关企业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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