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现发动全社会力量,鼓励公众参与举报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领域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方式:受理举报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属地管理,举报人应向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举报;对于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向行为发生地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有奖举报采用实名制,方式为信函(特快、挂号、速递等,信函封面注明有奖举报)或者个人直接送达。 奖励标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情况属实,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避免较大环境污染损害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给予举报人以下数额不等的奖励—— (一)举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给予500元奖励。 (二)举报“私自将危险废物送交无资质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非法处置”的违法行为,给予1000元奖励。 (三)举报“违法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违法行为,给予1000元奖励。 (四)举报“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或者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造成严重环境和人身危害”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奖励。 (五)举报“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化学品或者放射性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奖励。 (六)举报“违法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奖励。 其他有关要求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规定执行。 有奖举报受理部门及地址: 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区13楼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与舆情处,邮政编码250101; 高新分局:旅游路17199号龙环大厦526室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环境管理一处,邮政编码250101; 历下分局: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9楼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政策法规科,邮政编码250014; 市中分局:市中区万寿路15-1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信访科,邮政编码250003; 槐荫分局: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政务中心12楼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综合信访科,邮政编码250117; 天桥分局:天桥区制锦市朝阳街9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法规宣教科,邮政编码250012; 历城分局:历城区七里河路13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政策法规科,邮政编码250100; 长清分局:长清区水鸣街1501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政策法规科,邮政编码250399; 章丘分局:章丘区明水办事处山泉路992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101室信访科,邮政编码250200; 济阳分局:济阳区永安路残疾人服务中心4楼东首(济北公园西北侧)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环境监察大队,邮政编码251400; 莱芜分局:莱芜区花园北路71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信访科,邮政编码271100; 钢城分局:钢城区永兴路146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环境监察大队,邮政编码271104; 平阴分局:平阴县翠东路399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法规宣教科,邮政编码250400; 商河分局:商河县田园路2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法规信访科,邮政编码251600; 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管委会西边小院环保办公室114室,邮政编码250113; 莱芜高新区环保局: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108号1301室,邮政编码2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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