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6日讯 今天,青岛市消保委发布了《2020年度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市消保委从系统2020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挑选出十件较为典型的投诉案例,集中在家庭装修、预付卡、新冠疫情期间酒店预订、婚介、车辆及4S店、旅游等领域,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发布,解案析法,引导消费者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时间回到2020年5月30日,青岛市民张女士来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青岛市城阳区某高档精装商品房进行投诉:2018年6月5日,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联系张女士对该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当日即发现房屋存在40多项亟须维修的问题,比如多面墙体严重发霉、墙皮脱落,在物业公司的协调下,开发商允诺给予维修。2019年8月份,张女士就上述装修项目维修事宜再次询问物业公司,其答复仅剩几项未修复,且会尽快协调房产公司维修。2020年5月28日,物业公司告知张女士,为期两年的精装修保修期将于2020年5月底届满,通知张女士再次验收。
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张女士再次验收时发现之前的装修质量问题仍未解决,具体表现为:墙体有裂缝;客厅和卧室墙体出现大面积渗漏;因屋面渗漏造成墙纸脱落及多面墙体严重发霉等。
对此次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经物业公司联系开发商后,其回复依然是维修,但未提供具体的维修方案。两年时间不能入住新房,张女士顶着还贷压力,已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故向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青岛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先后联系青岛市和城阳区住建局、质检站等部门,就该房屋后续如何维修及鉴定进行咨询,并邀请城阳区质检站的专家一起赶赴房屋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房屋位于一楼,墙体潮湿发霉壁纸脱落是肉眼所见最严重的问题,此外还有若干其它问题。市消保委和城阳区质检站共同与投诉双方进行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装饰装修业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施工时限、施工材料、施工质量、保修内容和期限、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等内容。经营者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超出约定增加费用。因施工质量问题或者经营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返工、重作的,经营者应当免费返工、重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本案中,精装房多面墙体严重发霉、墙皮脱落,不能正常居住使用,在三包有效期内,作为开发商应当对所售出的商品房负责,为消费者及时处理房屋质量问题。持续两年的纠纷最终在消保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问题圆满解决。
闪电新闻记者 郎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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