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信用中国(山东)官网最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获悉,山东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前被罚款10万元。 根据“招环罚字〔2021〕1号”处罚决定书,山东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40万吨尾矿渣综合利用项目,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被批准,便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对其罚款10万元。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