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日前出具“(青即 )应急罚〔2021〕33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青岛墨里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 据悉,2021年12月1日,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墨里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执行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未建立领导带班考勤档案)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依法立案调查。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辩意见。 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五)项,结合《青岛市安全生产和地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青应急规[2020]1号)附件2中第139条自由裁量基准,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9999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