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日前出具“( 兰 ) 应急罚〔2021〕8603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运加油站进行了处罚。
据悉,2021年4月2日,兰山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运加油站进行安全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新员工韦某某安全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培训考核试卷未进行批改,培训教育卡未填写培训时段);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其罚款0.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