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提升文资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山东出台《山东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权责清单》,打造统一规范、权责清晰、高效运行的清单式监管模式。 明确监管事项。聚焦出资人职责定位,按审批、备案和登记三种监管方式,梳理出企业发展目标与章程制定、企业设立及变动、国有资产交易、评估等8类30项监管事项,并对每项监管事项明确了实施依据、适用情形、监管方式、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 厘清监管职责。对省属一级文化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监管事项,由省财政厅审批,其他所属子企业相关事项放权由省属一级文化企业决定。 规范办理流程。将事项办理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和决定三个环节,并对每个环节办理情况提出要求。其中,审批事项办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备案和登记事项办理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