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中央财政分配给山东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08亿元,用于支持秋收和秋冬种相关工作。为确保资金快速发挥实效,全力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省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第一时间将该笔资金拨付到各市,由各市结合本区域受灾情况,重点用于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农田排涝、小麦耕种、玉米收获、湿粮烘干以及肥料、种子等成本。 各市将资金分解下达至所辖县(市、区),由县(市、区)及时兑付给实际种粮主体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省财政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建立调度通报制度,督促市县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扩大、改变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今冬明春田间管理和大豆备种等各项生产措施落实落地,为明年春夏粮食生产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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