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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零门槛”落户!山东出台新型城镇化最新行动方案
来源:济南日报   加入时间:2021-11-18 9:43:58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我省提出,将未来3年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集中突破期,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到2023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以上。此外,城镇化与逆城镇化协同推进,全省城镇落户“零门槛”。

  打造济南、青岛未来产业集聚区

  在城镇建设智慧化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实施5G和固定网络“双千兆”工程,加快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实现千兆入户、万兆入园,打造一批“全光网”城市。发展智慧交通,在路网感知、车路协同、信息化管服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提升交通运行智能协同水平,路口智能信号配时覆盖率提高到40%。发展智能化公用设施,建设智慧杆柱、智能化综合管廊,开展济南、青岛、济宁、烟台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

  我省将深耕细作“十强”产业,落实主要产业图谱,强化主攻方向,分产业链制定龙头企业、配套企业、核心技术清单。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布局。围绕量子信息、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壮大新型研发机构群。2021年底前制定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打造济南、青岛未来产业集聚区。

  3年改造老旧小区150万户

  在城镇建设绿色化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摸清全省2005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底数,分年度制定全省改造计划,“一区一策”编制改造设计方案,统筹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年改造老旧小区150万户。

  此外,推进城市主干道快速化改造,新增城市道路36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400公里以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低能耗交通方式,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到2023年,全省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占比达到60%。新建公共领域充换电站2000座、充电桩6万个、加氢站50座。多渠道挖掘利用道路停车位、共享车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错时停车位,在医院、社区、景区等重点区域布局建设停车场,新增公共停车位10万个。

  我省还将构建多层次城市公园体系,2021年底前建成城市公园30个、城市绿道500公里。

  形成以济南、青岛为中心的“1小时交通圈”

  在城乡发展均衡化方面,我省将创新济青联动发展机制,加快济淄、济泰、青潍、烟威等同城化,沿济青通道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端制造、现代服务轴带,形成以济南、青岛市为中心,分别覆盖2000万人口的“1小时交通圈”。高标准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加快贯通“四桥四隧”等跨黄通道,布局重大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高水平发展青岛西海岸新区、上合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平台,推进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2021年底前印发实施省级新区发展规划。

  《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600所、新增学位60万个,基本实现教师编制、学位供给与学龄人口均衡配置。2021年底前出台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的实施意见。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普惠率稳定在85%以上。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每年新建、改扩建200所以上幼儿园。

  我省还将健全养老服务网络,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敬老院,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左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1个。

  此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方式,合理扩大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300元/月,累计发放时限不超36个月。将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探索发展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共有产权住房。支持济南、青岛市深化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试点。

  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

  在城乡要素流动双向化方面,我省将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全省“通迁、通办”。以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农业科技人才等为重点,鼓励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行动方案》明确,开展小城镇试点建设,培育3个镇区人口过10万、地方财政收入过10亿元的新生小城市和20个大城市卫星镇。落实建设用地亩均投资200万元、税收10万元以上等标准,建立全省特色小镇清单,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引导村(居)人口向县城、小城镇周边集聚。




编辑: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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