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济南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下称《发展规划》)和《济南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划》(下称《租赁规划》),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住房发展规划以“一个定位、两个体系、三个稳定”为总体发展目标,从土地出让、市场稳定、住房保障、民生服务、品质提升等多层面赋能济南未来五年住房发展;租房市场从房源供需平衡、市场环境优化、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探索实现新市民群体“来济有房住、留济有住房”的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路径。
根据《发展规划》, 2021-2025年,每年居住用地供应面积不少于9000亩;到2025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新增供应套数不少于45万套,力争年度间不少于9万套的供应规模。租房补贴发放不低于4万户,完成21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积极稳妥实施棚户区改造,新增绿色建筑不少于4000万平方米。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未来五年,“房住不炒”仍是济南楼市发展的主基调。《发展规划》提出,要以“稳定市场”为着力点,坚持“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促进供需有效均衡,多点发力解决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以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居住用地供给,2021年至2025年,每年居住用地供应面积不少于9000亩。到2025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新增供应套数不少于45万套,市场租赁房源总量增加至60万套以上。
为让更多的新市民住有所居,“十四五”期间,济南市将从拓宽租赁住房供给渠道、提升供给水平、优化配套服务等方面入手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到2025年市场房源量增加至60万套以上,其中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租赁房源占比提升至50%。同时,继续探索市场发展长效机制,保证租赁市场的有效供应规模,保持租金水平相对稳定。
具体而言,要集约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引导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合理提升产业园区职工宿舍配套占比,适度改建非居住房屋用作租赁住房,持续盘活社会闲置存量住房,在多渠道筹措租住房源的基础上,优化市场房源供给结构。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发展规划》提出要引导全民提升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意识、租赁权责意识,全面推广使用《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和《济南市住房租赁托管合同》,主管部门将严格管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建立租赁住房租金监测机制。
此外,《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精准分类、标准清晰、覆盖全面的政策框架和政策体系。结合济南实际,完善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按规定配建的租赁住房、“限地价、竞政府储备性公有房”等政府自持住房纳入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范畴。到“十四五”末,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不少于4万户。
为进一步补齐民生短板,《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的棚改旧改工作要采取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和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实现改造项目内部和项目间的自我平衡和资金平衡。同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同时鼓励区县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安置房要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让回迁群众从“有的住”变为“住得好”。
到2025年,全市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面积要达到2100万平方米,同时结合改造计划对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长清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为全面提升城市住宅品质,实现“人住好房”,《发展规划》明确,新建住宅项目要全面推行预制楼板、楼梯、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预制构件,到2025年,实现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绿色建筑新增不少于4000万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发展规划》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将建设成为“中国绿色智城”和全国规模最大的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