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期间全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等单位草拟了《山东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内容详见附件)。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鲁工信法规〔2021〕18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28日(共30天)。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
详细情况可查询网址: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1/10/28/art_15207_10295763.html
附件:山东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http://gxt.shandong.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c87bbfda82b3423f939bcf872eeb00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