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周海波)10月1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深入推进教师岗位分级竞聘新闻发布会。 据悉,淄博市教育局等三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工作,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指导意见》规定,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正高级岗位三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到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参加竞聘在岗人员为淄博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原则上为一年。 “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成为这次分级聘任的最大亮点。 《指导意见》提出,分级聘任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情况和考核结果为基本条件,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尤其向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班主任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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