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戴岳
近日,因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保险”)亏损进一步加大、偿付能力充足水平下降等原因,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对其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长安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连续两个季度低于75%。也就是说,如果不及时提高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其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将存变数。
就此,经济导报记者拨打了长安保险官网唯一公开联系方式-客户电话,并按照要求留下了相关采访问题及联系方式。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来自长安保险的回复。
连续4年亏损
经济导报记者在《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2021年第二季度跟踪评级信息公告》中看到,大公国际表示,受承保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长安保险亏损进一步加大。

根据长安保险2021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2021年1-6月,长安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7.67亿元,其中车险业务收入为12.61亿元,同比下降6%;受车险综合改革等因素影响,长安保险综合成本率同比上升9.5个百分点至112.4%。由于承保成本较高,且投资收益对承保亏损弥补仍不足,2021年1月-6月,长安保险亏损0.77亿元,同比扩大0.54亿元,盈利水平进一步弱化。
经济导报记者查阅数据发现,2016年之后长安保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6年-2020年净利润分别为0.08亿、-1.95亿、-18.33亿、-0.58亿、-1.31亿元。其净资产也呈下降趋势,2016年-2020年分别为8.92亿、7.16亿、-10.22亿、5.50亿、4.01亿元。

在2021年一季度风险综合评价中,长安保险被评为B类。大公国际认为,长安保险受承保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亏损进一步加大。同时,2016年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补充债券(下称“16长安保险”)具有次级性质,且2021年12月1日为其赎回权的行权日,但受长安保险偿付能力水平等因素影响,行权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综合分析,大公国际确定长安保险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16长安保险”信用等级维持A。
增资存较大不确定性
此外,长安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水平下降,增资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021年6月末,长安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8.87%和64.43%,较2021年3月末分别下降9.93和4.97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长安保险2016年-2020年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30.0%、104.03%、-152.60%、92.82%、78.72%,呈下降趋势,亟待“补血”。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长安保险发布的变更注册资本公告称,拟增资扩股募集资本金1.5亿元,增资方为一家新股东——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过,9个月过去了,该项增资仍没有新进展。大公国际也表示,截至公告出具日,长安保险尚未提供增资最新进展相关资料,增资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长安保险2020年年报中股东持股情况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持续走低,也极有可能影响长安保险的互联网财险业务。
今年9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准入条件包括:连续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连续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价为B类及以上;一年内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一年内未存在经营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严重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长安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走低,已经连续两个季度不达标,分别为69%、6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最近两个季度分别为138.80%、128.87%;2020年四季度、2021年一季度,银保监会风险综合评价为B类。
经济导报记者在长安保险官网看到,其在专项信息一栏中将互联网保险专门列出,有包括长安2021大护甲成人意外险、长安责任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长安境内旅游意外险、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近20款互联网保险产品。

▲公司官网上部分互联网保险产品
长安保险对互联网保险颇为看中。据媒体报道,今年长安保险与华安证券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综合金融服务、互联网保险、投资银行业务、保险受托业务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曾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
官网信息显示,长安保险是以责任保险为特色的综合性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责任险、车险、财产损失险、信用与保证保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等业务。截至2020年底,长安保险有15家省级二级机构开业运营,覆盖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安徽、湖南、湖北、福建、云南、宁夏、青岛、宁波、厦门等省(区)和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数量达到266家。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长安保险在山东曾因编制虚假财务、业务资料被处罚。
今年9月,长安保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套取费用被罚25万元,长安保险潍坊中心支公司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自2020年6月起,长安保险潍坊中心支公司以上海诚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诚度”)提供客户满意度回访调查及营销活动客户信息推送等服务的名义,向上海诚度支付服务费。而上海诚度并未实际提供服务,并将上述费用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通过专人采取现金方式回流至长安保险潍坊中心支公司。截至检查日(2020年11月9日),长安保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共支付上海诚度服务费18笔,金额124.59万元。
去年12月,长安保险山东省分公司因编制虚假的财务、业务资料,被处罚款20万元,时任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张峰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2万元。此次处罚具体原因: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费用及时入账、未按规定对费用进行分摊、虚列咨询费用、保费收入等统计指标财务核算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