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期济南市对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涉及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异地备案、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统筹定点等政策,全市800多万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将更加方便,就医负担进一步降低。
10月1日起,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择 4 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每个医疗年度根据就诊顺序自动确认。此外,在普通门诊统筹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诊专科疾病的,不受定点数量限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金按规定支付。
纳入济南市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参保人,确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定后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变更1次,参保人可以根据居住地址及病情变化等情况随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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