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山东 - 山东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加强政府投资管理
山东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加强政府投资管理
加入时间:2020-9-26 7:45:00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

       ●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记者 孙源泽 袁涛 报道

  本报济南9月25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我省将出台《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过程中计划管理、投资决策、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的行为进行规范。

  政府投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我省明确,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各级政府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按照《办法》,山东将“投资计划管理”作为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的基本手段,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储备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其他有关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本行业、本领域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项目计划。

  我省要求,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上,需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顺序依次审批或核定。同时,为落实制度创新、流程再造部署要求,对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的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建设内容简单的项目以及为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等可以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

  此外,我省明确,除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超概算按程序调整外,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编辑:fujian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