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17日上午,山东省高级法院召开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推行“跨境云司法”的实施方案》。自即日起,在全省法院范围内正式推行“跨境云司法”。 “跨境云司法”是对现有山东法院网上立案诉讼服务系统的扩大应用,即: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山东微法院以及其他网上立案诉讼服务平台,按照指定流程,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提交保全、执行申请,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 “跨境云司法”主要包括“云立案”“云送达” “云庭审”“云调解”“云保全”“云执行”等6方面内容。在立案方面,除现有以手机号注册的方式外,增设电子邮箱注册功能,开通境外中国公民网上缴费功能;在送达方面,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提高涉外送达效率;在调解方面,依托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在线向当事人明法析理,主持调解,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拓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在申请保全、执行方面,允许境外中国公民通过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提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执行申请等,同时网上提交电子保函。 据了解,该实施方案适用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的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案件;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案件;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案件;以及其他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参照适用。 自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海事案件13725件,审结13811件,结收比为101%。案件涉及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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