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为解决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一码多赋和重复赋码问题,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综合业务系统“个转企”功能进行优化调整。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使用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取消“转型升级后是否沿用之前的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示和相关功能。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的,使用新的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体标识码和成立日期,原个体工商户注销。建立原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关联关系,在企业信息查询中增加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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