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财经 - 各地年底前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各地年底前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加入时间:2020-9-17 9:27:20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6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近期,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来源:医疗保障局

  《意见》聚焦医药领域给予回扣等行为造成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加重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突出问题,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

  《意见》明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不同于传统上基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信用监管,是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买卖合同关系,在医药企业出现给予回扣等违反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定价行为时,由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信用承诺采取措施,维护采购方和消费方的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一是目录清单。将给予回扣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纳入评价范围。二是企业承诺。要求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医药企业作出守信承诺。三是信息记录。采取企业报告与平台记录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医药企业失信信息。四是信用评级。依据法院判决或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确定失信等级,动态更新。五是分级处置。分级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限制或中止投标挂网、公开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六是信用修复。鼓励企业整改,采取切实措施主动修复信用。

  信用评价制度具体由各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编辑:fujian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一周山东金融人事|12份任职许可公布,涉及蓬莱农商行董事长、行长等
·> 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发,山东今年电解铝绿电消费比例26.2%
·> 盒马的新“坐标”
·> 王文京重掌帅印后,用友网络携连亏成绩单冲刺港股
·> 倒计时1天!第五届山东省应急科普讲解大赛决赛即将举行!
·> 2022年年收入仅6万、高管薪酬却数百万,思哲睿科创板上市有动静了!
·> 万华化学增51亿!山东国资A股公司一周市值表现(7月7日至11日)
·> 经导财评丨财政政策“持续用力”空间足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