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雅洁
日前,山东银保监局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莱山齐丰村镇银行因“公司治理严重不健全、贷款‘三查’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烟台银保监分局罚款85万元。
同时,当事人赵鹏因对山东莱山齐丰村镇银行贷款“三查”不到位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被烟台银保监局处以警告处分。天眼查显示,赵鹏系山东莱山齐丰村镇银行总经理。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莱山齐丰村镇银行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地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钟高建。
股权结构方面,天眼查显示,山东莱山齐丰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山东临淄农商行,持股比例为43.75%;烟台建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威海市东成石材有限公司分列第二、三大股东,分别持股10%;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持股8%,淄博新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5%,淄博盟科物流有限公司、山东胜道钢管销售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