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9月8日,拟在深圳创业板上市的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固特”)发布了其更新后的招股书(申报稿)。
该公司曾于2016年2月4日起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于2017年9月1日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借用他人账户买入新三板股票
招股书显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2017年6月19日,正达信益与上海青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上海青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青望”)、李祥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各方同意,上海青望受让正达信益持有的德固特350万股股份,作价5.87元/股,股权转让款为2054.5万元;李祥君受让正达信益持有的德固特25万股股份,作价5.87元/股,股权转让款为 146.75万元。
2017年6月21日,上海青望向正达信益支付了上述价款,并就目标股份在股转系统办理了过户登记,双方交割完毕。
但德固特在招股书中表示,李祥君本次在三板买入的25万股股份为魏锋代持,也就是说,魏峰用李祥君的三板账户买入了25万股德固特股票。
招股书表示,2017年6月,魏锋拟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购买公司股份,由于其不具备合格投资者身份,委托李祥君代其持有。2017年6月16日,魏锋与李祥君签署《委托持股协议》,协议约定:(1)由魏锋委托李祥君持有德固特25万股股份,标的股份出资额人民币146.75万元;(2)李祥君受托持有的德固特股份出资额人民币146.75万元由魏锋提供;(3)魏锋同意由李祥君以德固特的股东名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4)魏锋实际拥有对德固特股份的收益权,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及责任。2017年7月4日,魏锋向李祥君支付了上述款项。
2017年9月8日,魏锋与李祥君于签订《解除委托持股协议》,约定双方解除委托持股关系,由李祥君将受托持有的公司股份还原给魏锋,双方就上述股权代持及代持解除事宜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解除代持后,上海青望和魏锋合计持有德固特5.00%股份。
涉嫌违反《证券法》
但对于本次代买股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市场操纵及其他利益安排,德固特招股书并没有进行说明。
我国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要求证券账户实名制,并严禁出借账户等不法行为。其中第5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195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内专家表示,出借账户会给一些不利于市场公平的行为带来便利,比如说操作证券市场,本身就需要多个股票账户来完成;又比如上市公司的高管想进行内幕交易的话,本身就需要通过他人的股票账户来完成。另外,借他人账户买入股票,也隐瞒了买入者的身份,特别是用多个账户买入股票超过5%时,借用人故意规避了举牌信息披露。
魏锋何许人也?招股书显示,魏锋正是上海青望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还是多家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者高管。那么,魏锋借用他人账户买入股票的真实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魏锋与“常春藤”系是否关联?
魏锋个人简历如下: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清华大学市政工程专业,曾任北京鹏远海因茨包装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日本)中央研究院(客座)研究员、阔利达株式会社(日本)上海子公司总经理、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常春藤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等职务,2016年至今任可可空间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从德固特股东名单可以看出,除魏锋、上海青望外,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两家投资公司均与魏锋任合伙人的上海常春藤拥有相同的“常春藤”字号,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外界不得而知。如果存在关联关系,魏峰能够控制或者具有重大关联关系的公司,他们总共持有的股份比例将高达13.57%。
上市在即,魏峰用他人账户从新三板市场买入股票是否涉嫌违法,以及他与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的关系,仍有待德固特公司进一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