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11日,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促进企业提高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做好2020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济南市实际,确定自即日起开展2020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对全市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不含劳务企业)进行考核,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全市企业总数的20%,同时对以下范围内企业作为重点进行核查。 (一)本市注册登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到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建筑业企业; (二)2019年信用评价结果评价等级为B的施工企业; (三)2019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规避考核企业; (四)2018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五)2019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企业法人并承诺新法人6个月内取得A证的企业; (六)2019年度企业资质增项的企业; (七)2019年以来省市巡查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以及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企业。 据介绍,统筹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确定动态核查结论。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即认定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考核工作结束后,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考核基本合格企业,列入黄色监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红色监管。考核不合格企业,列入红色监管,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在企业信用评价中给予扣分,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报省住建厅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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