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工作的指导意见》9月1日起实施,在“人才兴鲁”战略布局中,科学谋划人才安居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和公共产品,完善人才安居支持政策,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着眼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多渠道解决人才居住需求。
在完善人才住房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各地根据人才引进发展战略,优化人才支持政策,明确了人才住房的来源可以是市场房源,也可以是政府持有的公共房源,人才住房的提供方式可以租赁,也可以购买,多渠道、多方式满足人才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在增加人才住房供给方面,要求依据城市规划和人才住房筹集计划,科学增加租赁型和产权型人才住房供给,提供多种人才住房供给方式,进一步明确了人才住房由谁提供、怎样提供、提供哪些具体类型的房子,以及提供的房子应符合什么样的标准和要求。
在落实人才住房配套政策方面,《意见》提出人才住房筹集实行计划管理,设区市有关部门要共同确定人才住房筹集的年度计划和项目库,科学合理确定筹集数量,避免闲置空置和资源浪费。明确了人才住房建设在项目审核、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在用电、用气、用水价格上执行民用价格。
在创新人才安居激励政策方面,《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人才落户和居住证制度,为引进人才发放安家补贴、租赁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人才安居的信贷支持政策,积极做好引进人才的公积金转移接续等激励政策。探索落实同城待遇、创新人才买房的贷款产品。
在规范人才住房服务方面。要求各地按照分级分类、按需保障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人才住房分配办法。建立健全人才住房申报审核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政府购买运营管理服务,提高人才住房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才住房小区的服务品质,积极创造暖心留人的居住环境。
针对媒体提出的“人才包含高、中、低多个层次,分布在不同领域,如何满足他们多样化住房需求”的问题,李力表示,对有一定经济实力、长期在山东省工作和生活的人才,通过安家补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对暂时没有购房需求的人才,通过租赁补贴,支持其租赁住房。
此外,将充分利用国家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提供便捷、高效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对集聚在产业园区工作生活的人才,支持各地采取新建、改建、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多渠道增加人才住房供给,集中安置各类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社区。对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解决其阶段性住房需求。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人才,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解决阶段性住房需求。
“山东将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政策,支持济南、青岛市发展一批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解决青年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 下一步,山东将按照国家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工作部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丰富产权型住房供给,为购房置业的各类人才提供更多选择。”李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