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对部分货车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折扣优惠的通知》(鲁交发〔2020〕10号)。
《通知》出台意在进一步巩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成果,提升货车高速公路ETC安装率和使用率,切实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更好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主要内容:
施行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优惠路段:山东省内高速公路。
享受优惠条件:安装了ETC套装并使用ETC套装通行缴费的货车。
优惠幅度:85折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