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钟利国等1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利国自1995年起多次被判处刑罚,前科累累。2012年以来,钟利国以山东盛世荣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山东景和艺术品有限公司、山东联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为掩护,以公司经营场所为据点,招揽被告人掌士超(另案处理)、曹培生等人长期聚集,利用狱友、老乡等关系召集被告人史春华、蒋昌钢等人为其所用,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逐步形成以钟利国为首的层级明确的领导关系。钟利国利用公司制度、层级关系等对上述人员进行管控,并通过发放工资、补贴及进行奖惩等方式实施组织管理,以豢养组织成员,维持组织稳定、运行,形成了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虚假仲裁、诉讼、暴力、威胁及滋扰、纠缠等手段,先后对多家公司及个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套路贷”犯罪8起,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既遂数额高达5717万余元,未遂数额6540万余元;采取暴力威胁、持刀恐吓、追逐拦截、滋扰纠缠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案3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通过在钟利国公司聚众设局、招徕赌客、抽水获利的方式实施开设赌场案1起;纠集数十人以持械打砸车辆、殴打他人的方式实施聚众斗殴案1起。该犯罪组织通过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遂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对钟利国等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鉴于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为确保案件质量,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合议庭提前召开了庭前会议,为开庭审判做好了准备工作。
庭审当日,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在法院提供的专门场所,以庭审直播方式旁听了案件审理。本案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二起重大涉黑案件。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