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19日获悉,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今年年底前,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同时对实名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还要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差评,开展差评整改情况回访调查,每年12月底前,形成差评整改情况报告。 据悉,“好差评”共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评价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通知提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结果是处室、单位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各相关处室、单位和窗口要高度重视,及时对差评进行核实、整改和反馈,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评价。 通知提出,要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整改完成后5日内将《政务服务差评事项核查整改情况报告单》反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风办),实名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要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差评,开展差评整改情况回访调查,每年12月底前,形成差评整改情况报告,报人社部。 当然,核实为误评或恶意评价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核实整改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 据了解,按照之前的要求,山东在2020年7月底前,建立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9月底前,完成办件数据归集、统一身份信息互信等系统对接工作;年底前,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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