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杨
17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日前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下称《意见》),计划到2022年,全省海水淡化产能超过每天100万吨。为此,山东将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水电联产、财政补贴水价差额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涉足海水淡化领域。
山东人均水资源占有率仅为315吨,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是北方严重缺水地区之一。而海水淡化则有“多”(要多少有多少)“快”(当年可以达产)“好”(海水淡化水质好,综合效益好)“省”(投资百亿,占地千亩,可每年提供淡水净水5亿方,投入产出比高,极为集约节约)等优点。于是,2018年5月,《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重点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扩容倍增,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基地。”
目前,全省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28个,日产能达37.6万吨,占全国近三分之一,居全国首位。但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相关先进设备制造产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企业存在规模小、缺乏品牌效应、市场认可度低,上述不足也促成了《意见》的印发实施。
除了2022年日产能超过百万吨的目标外,《意见》还提出“一区(全国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区)、两园(青岛百发、烟台海阳)、多点(7市创建16个基地)、群星”的产业布局,以及沿海工业园区“增水”行动、有居民海岛“供水”行动、沿海缺水城市“补水”行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行动、科技支撑行动的“五大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明确了产业扶持政策: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支持发电企业实行水电联产,降低海水淡化成本。地方财政可对淡化海水与当地市政供水水价差额进行补贴或由政府购买。并探索利用基金、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涉足海水淡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