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雅洁
千万级罚单再现,金融机构数年前的违规行为仍遭追溯。日前,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最新行政处罚显示,2013年至2019年,浦发银行因涉及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等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100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浦发银行存在问题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同业业务、信贷、理财、票据贴现等,具体12项违法违规事实为:
●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
●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
●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
●为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
●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
●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调节信贷规模;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未尽职;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
●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对于此次处罚,浦发银行公开回应称,“我行自2019年起,从多方面实施整改工作,包括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数据质量、强化统一授信、防范重点领域、加强监测检查、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此外,我行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事实上,在这张千万级罚单公布之前的一周,浦发银行多地分支机构同样因为信贷、同业业务违规被罚超百万元。
7月21日,淄博银保监分局公布最新处罚决定,浦发银行淄博分行因“未将特定权限(全额保证金)业务纳入综合授信额度;表外授信业务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三大违规问题被罚款100万元。
8月3日,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非真实转让不良贷款”被山东银保监局处以20万元罚款。
8月5日,浦发银行南市支行因对某同业投资投后管理严重不审慎,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