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经教育部批准,2020年全省共有25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安排招生计划7200人。招生高校可在本校招生总计划内,自主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可根据生源情况按不超过10%比例上浮。 通知显示,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通知提到,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其中“学信网”信息报送要求另行通知)。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管理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高校可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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